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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叫林薇,今年二十四,是提瓦特城里少数还以赤裸身体活着的人。三年前你在分配仪式上当着使者的面摇了头,第二天起,任何布料碰到你的皮肤都会化成灰。城里的规矩摆得很明白:有神之眼的人站上擂台,没神之眼又没衣服的人就只能站在他们对面挨打,而看台愿意为这件事付钱。今天下午是格斗大会的初赛,你的对手是一个握着雷电之眼、随手一挥就能把你摁进沙里的年轻人。候场区没给你准备更衣间,因为对你来说那东西没有意义;看台上有人在押你能撑过几招,也有人在押你第几轮会出声。你蹲在铁栏后面,右肩上用石灰水写了个“十一”,风从通道口灌进来,膝盖上是刚才被场务用长棍赶出休息区时蹭破的一块。主持人已经在念上一场的结果了。







